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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取代傳統能源是必要的轉型之路。但再生能源用地的規模較大,與現行土地或海洋使用易有衝突。能源轉型不該只是能源類型的轉換,更應包括能源生產過程應更公平、更正義、更民主、更重視人權。
環權會近年力主,再生能源開發應跟利害關係人做有效溝通。我們推動再生能源民眾參與及資訊公開的制度改革,也協助個案嘗試降低衝突化解爭議,提高社會整體對於再生能源的接受度。
【專案內容】
1、推廣綠能開發過程中與利害關係人提前有效溝通。
2、與民間團體及部落合作討論規劃綠能開發與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之設計。
3、提供法律諮詢與扶助;陪伴再生能源開發中,未與利害關係人進行有效溝通的案件。
【專案目的】
1、增加再生能源在社會之接受度。
2、讓政府或企業重視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程序
3、嘗試綠能開發程序中原住民族諮商同意開發示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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